装修是个费时费心的事,刚买了新房的王先生想图个省心,便跟青岛嘉合美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个全包合同,管线、家具全都给安装好,自己拎包就能入住。但是,这份10万多的装修合同,刚交完首付款就被通知,灯具,窗帘以及水管的还得继续交费,说好的全包竟然成了套。
王先生说,他是今年4月份跟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自己平时工作比较忙,没有那么多时间,就想找一个省心的。当时,他跟工作人员说的很清楚,自己想要省心的装修,就是全部承包的那种,包括里边的管线,家电以及窗帘等等。这些东西,希望装修公司能够全部承包,装修完成后自己直接住进去就可以了。
王先生说,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催着赶紧交钱,因为活动当天有优惠,错过了就没有了。于是,他先交了30%的费用。等到装修开始的时候,他又将费用交到70%。但是,过了没几天,装修师傅却打来电话告诉他,安装灯具、窗帘还有水管的,这些还得继续另外加钱。
“我当时反复强调,直接给我报价全包的钱就行,而且合同上还写了很多家具的种类”,王先生说,当时自己还跟对方确认过,包括厨房、客厅里的家电等等,品牌这些都详细的写明了。合同里整整两行都用来写具体的要求。但是,自己也没有把所有的细节都写上。而他去找装修公司协商,对方表示合同里这些并没有写明,所以没有办法给安装,一切只能按照合同来。
随后,记者采访了青岛嘉合美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一名郭姓经理回复说,这个问题他们已经跟当事人协商好了,双方已经达成了一致。
梦到找不到回家的路
关于装修全包的内容,双方之间的理解有误会。因为家居装修其实属于冷门行业,如果说起来装修全包,其实包括哪些内容,不是所有人都明白。从他们专业的角度来说,装修全包并不包括灯具、窗帘以及水管的等等费用,这些放在哪家装修公司里都不包括。而在王先生理解来看,这些都应该是包括在里边的。双方关于这个词汇的理解,产生了歧义。
王先生说,经过协商,对方给出了一个替代方案,就是在装修公司的合作网站上购买家具。到时候,公司给一定的额度,如果购买的物品超过了赠予的额度,他们再进行补缴。王先生说,这不是等于变相消费吗。而且,具体的开工时间依然没有确定。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说,装修过程中的“全包”,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双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条款里写明了有哪些内容,没有哪些内容,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装修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上边没有包含的部分进行另外收费,从法律意义上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从实际的消费者角度来看,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一名普通的消费者很难知道装修的过程中所需的全部物品。而装修公司则很清楚这些内容。他们利用信息的不对等从而签订了有利于自己的合同,实际上是缺乏商业信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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