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廖志明向长沙市《市长信箱》反映称,该市雨花区凯拓吾悦商业中心项目1698.7元/平方米的住宅精装修备案价,写进商品房买卖合同《装饰装修交付标准》时,计价标准却仅为374元/平方米,合同的计价标准仅为备案价的22%。
以一套110.12平方米的住宅为例,精装修备案总价为187061元。按照374元/平方米的计价标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总价却仅为41185元。
楼盘置业顾问向其解释,其住宅单价=9900元/平方米(毛坯价格)+374元/平方米(精装修价格)。而廖志明质疑,备案价1698.7元/平方米的精装修,合同约定的交付却是374元/平方米的标准,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或欺诈嫌疑?
廖志明认为,该楼盘现场公示的商品住宅一房一价表中,显示有部门审批的毛坯备案价、精装备案价、首开单价等具体价格,楼盘现场配有装修清单及样板间,其首开单价毛胚备案价+精装备案价,让人相信这是优惠出售,但在将要签订的合同“装饰装修交付标准”里面,374元/平方米的计价标准却让其产生了疑问。
在其看来,即便是开发商的优惠促销手段,也应有交付标准的原价,瑶灵灵儿住宅优惠后的约10300元/平方米的单价总价,或以9000元/平方米(毛坯备案价)+1300元/平方米(精装价)签订合同更为恰当。如果开发商并在上述,是否能认为合同(要约)的订立存在重大?其请求撤销与开发商的房屋认购协议。
对此,该楼盘所在地的长沙市雨花区有关方面认为,市民在签订房屋认购协议时应认真仔细阅过认可后甚至回家研究后再签字,在履行该协议时,遇到问题(只要不是违反国家法律或人力不可)只能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只有在认定该房屋认购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才能撤销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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