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丛民通讯员王继学)近日,山东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判决一起倒卖个人信息案,保险公司业务员、家庭装修推销员非法获取15.2万余条个人信息并出售,楼盘销售员、无抵押信用贷款电话营销员非法获取信息以推销业务,形成信息泄露的幕后黑色链条。而这些信息的售价,每条不足1毛钱。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系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在工作中获取了部分涉及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的个人信息。刘某与同事、被告人谢某经后,商定由谢某联系客户,刘某提供信息出售给做无抵押信用贷款的业务员、做楼盘销售的推销员等以获利。2017年5月至6月,刘某单独或谢某出售个人信息6次,向之前从事家庭装修工作的被告人吴某振购买个人信息1次。
卷材料显示,2016年3月,刘某系某保险公司的业务推销员,公司和某银行合作,由公司出业务员,某银行提供在银行有信用卡透支业务的人员信息和电话,他们拨打电话询问客户是否办理信用卡分期还款业务,顺便推销公司的保险,如果推销成功就算个人的业绩。刘某和谢某合作出售个人信息,谢某替其联系购买人,谢某和客户之间谈好价格和条数后,购买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付款,交易成功后刘某再给谢某提成30%左右。
被告人谢某的供述证明,刘某是她的主管,有一次刘某让她找客户卖这些信息赚钱,她就在微信里问朋友有没有要个人信息的。谢某的朋友大多数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有在保险公司做业务员的,有在装饰公司做业务员的,他们需要客户的个人信息来推销业务。
历下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非法获取个人信息33661条、非法出售个人信息58726条,其中2000条系非法出售个人信息未遂。金木水火土命查询表以上共计非法获取、出售个人信息92387条,非法获利共计1.2万余元;吴某振非法出售个人信息33661条,非法获利共计1800元;谢某非法出售个人信息26269条,非法获利共计1150元。综上,三名被告人非法获取、出售个人信息共15.2万余条,共计非法获利1.52万元。被告人非法获取、出售个人信息平均每条不足0.1元。
近日,历下区法院依法判决3名被告人犯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刘某、吴某振、谢某有期徒刑4年、1年3个月、1年,并分别处罚金2万元、5000元、3000元。目前,本案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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