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埋在钢筋混凝土构件和墙体上的铁件、木框等应牢固,木砖和木框应做防腐处理,预埋铁件外露部分和吊杆支架应做防锈或防腐处理。
3.所有建筑构配件、隔墙、吊顶的固定和吊挂件,应与主体结构相联,不应与设备支架(如传送带吊杆、风管吊杆以及有振动的设备)和管线.建筑装饰及门窗的缝隙应在正压面密封。
5.改建工程在隔墙拆移、打洞、管线穿墙和穿楼板等施工后,应修补牢固,表面进行相应装饰,防止积尘掉灰。
6.管线隐蔽工程应在管线施工完成并进行试压验收后进行。管线穿墙、穿吊顶处的洞口周围应修补平齐,严密,清洁,并用密封材料嵌缝。隐蔽工程的检修口周边应粘贴气密性密封垫。
7.洁净室地面垫层下应铺设0.4~0.6mm厚的防水薄膜作防潮层,接头处搭接50mm;用胶带粘牢;混凝土浇筑时分仓线不宜通过洁净室。施工卷材和涂料的基底含水率不应大于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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