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8月4日讯据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网站消息,近日,通州区环保局开出通环监罚字[2017]第66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艺构营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罚款2万元。
通环监罚字[2017]第66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5月9日,通州区环保局检查发现,该单位未正常使用喷漆房及废气净化设施。
此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的。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六条的,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行政罚款。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保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第九十六条则,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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