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市场监管局了解,颍泉区市场监管局已多次接到对该公司的投诉,执法人员也于2019年5月30日已到该公司经营场所中京酒店四楼调查了解情况,但整个四楼已经封闭无法进入。与您联系得知您已向门报案,门已受理。
另经市查实,目前阜阳九创装修公司相关人员已问话,因该公司是连锁企业,资金流向正星期二左眼跳在梳理中,公司负责人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已被福州抓获,颍泉也已去福州。
“装修被骗了,没装修完就找不到人了,公司老板还不接我电话,怎么办?”近日,市民黄女士非常焦急的找到我们。
2018年7月份,黄女士在阜阳城西一小区买的新房需要装修,正好赶上阜阳交换空间装饰有限公司做开业活动。
黄女士与该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19年1月7日,装修款188800元。当时,黄女士的合同上签字人为张斌,且盖有公司公章。
2018年8月-10月黄女士将第一笔款项112800元分两次支付给了公司,签字人均为张斌;
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理张斌带着个人POSS机上门收取黄女士第二笔费用7.144万元,并在合同上写了收据;
更让黄女士想不到的,现装修公司负责人王某解释,张斌只是他们请的职业经理人,不是公司股东,第三笔款项转给张斌个人,公司未收到这笔钱,所以停工。
2018年8月,因为觉得“交换空间”是中视的品牌栏目,值得信赖,市民古先生就签订了15.3万的装修协议。
验收时,古先生认为卫生间、主卧门、下水道等工程质量不合格,可公司当时的负责人说,是张斌签订的合同,他不负责解决,只能进行调解。
王女士多次与公司经理张斌交涉未果。王女士给“交换空间”打电话投诉,对方回复阜阳公司不是直营,仅仅是买了交换空间“品牌”。
第一,肯定是主张黄女士支付给张经理的行为视为按照约定按时支付了装修款项,理由是张斌作为公司的经理,在黄女士看来是有权负责公司的这项业务的(如代表公司履行合同,收取费用等等)。
站在黄女士的角度,黄女士和张经理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何黄女士要支付这七万余元?还不是因为黄女士和公司之间的那个装修合同的约定。
张斌作为公司经理,收取费用后又在合同上备注已收到,在黄女士看来,这个行为就是“公司经理张某代表公司收费”,即便事实上张经理无此权限,也属于法律上的“表见代理”行为,应视为公司已经收取了款项。
退而求其次的方法是,如果法院没有认定属于“表见代理”,那么黄女士可以起诉张经理要求不当得利返还,返还后把这笔钱直接打给公司。
有些装修公司会选择大打广告,尤其以公交车视频、站台广告等公共区域广告为主,以此吸引顾客的注意,打造自身形象。
部分装修公司会以低于市场行情价的报价“打动”消费者,让其先行签约,日后在装修过程中,以各种名目让消费者增补项目,赚取费用,这样一套房子装下来,可能比正常报价还要贵。
有些装修公司会选择在高档写字楼租下办公室作为展厅,样板间、材料间等等应有尽有,不少顾客来到这样的装修公司,一下被其所吸引,殊不知钱都被用在这些“表面工程”上。
在通过一系列促销、吸睛手段签约客户后,装修公司“摇身一变”成为“中介公司”,将签约订单分包给其他装修施工队,但他们水平参差不齐,有些甚至只是“游击队”不具备装修资质。
一边要求客户多交钱,一边欠着施工队工程款,当资金池金额足够大或无法再“骗”到客人签单时,这部分装修公司常常一夜之间“关门大吉”,有的甚至为了规避法律处罚,象征性地与客户签订所谓“还款计划”,但往往难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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